日前,国家医保局发布《2023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及《2023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指南(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促进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国家医保局日前印发《2023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以下简称“通知”),并于近日印发了《2023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及《2023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指南(征求意见)》。
据介绍,2022年以来,经国务院同意,各地积极组织开展相关专项检查,研究决定在国家医保局指导下,结合当前疫情形势和地方群众实际情况,制定本政策措施。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您参考。
一、统一领导,科学推进
国家药监局副局长赵明: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要求,我委认真落实《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的通知》,中央编办机构依据《医保字典》对2023年度全国医保公开发布有关内容进行了集中调研与分析,形成了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等负责同志的名单,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组成了中国医药工业协会,由中药材临床试验中心牵头起草。本次调查主要围绕三个方面展开:
1、坚持问题导向、科学规范、依法依规;
2、注重质量安全,加强监督管理;
3、提高技术水平,提升服务能力;
4、统筹协调各方力量。
附件1:2023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
国家医保局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