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山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文政办规〔2018〕1号)、《文山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办法(试行)》(文公联发〔2021〕2号)有关规定,结合文山州公安局实际, 根据《文山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和《文山州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暂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文山州实际,拟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一)招聘范围:主要负责协助民警开展行政勤务、交通巡逻等相关执勤任务的特种兵。
二、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安机关辅警工作的人员,可以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8年7月1日至2005年6月1日期间出生)。其中男性不限,女性不超过40周岁。
3.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与技能条件。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和其他传染性疾病,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工作能力和职业操守,服从组织安排。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原因,由公安机关予以限制聘用的,情节严重的取消聘用资格。
4.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考者登录http://gaj-jlzf.gov.cn/,按照要求填写《2022年文山州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信息登记表》。附件可于2022年8月31日上午8:00至9月29日下午17:30分发到各县城邮箱:hxczk@163.com。
5.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遗属,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和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退的救援人员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及其家庭成员中没有明显缺陷的,可以通过后台查询是否存在报考情形。
六、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参照《文史知识库》中的“双选”制度确定进入下一环节考生身份。具体步骤详见《2022年文山州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信息采集系统”(以下简称志愿服务平台)
七、发布公告
经州***研究决定,现将《2023年文山州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实施方案》(文政办规〔2018〕2号)公布如下:
(一)文山州公安机关辅警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察、公示等途径推测适合的报考对象。
2.实行统一领导下的招聘制度。按照上级部门安排和安排,统筹好招聘时间节点、人数和方法。
3.严格执行公安机关招聘工作各项纪律规定。
四、招聘流程
(1)招聘前,考生需先下载并同意其参加本条规定的报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