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老年健康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卫办老健〔2021〕3号)有关要求,经个人申请、设区市卫生健康委、委直委管和有关单位推荐、专家线上初审和集中评审, 根据《苏卫健〔2021〕3号》有关要求,经个人申请、设区市卫生健康委、委直委管和有关单位推荐、专家线上初审和集中评审,并按程序报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机构老年医学科(以下简称“三甲医院”)的老年科研项目。
为方便申报工作,按照《江苏省老年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办法》(苏卫办老健〔2020〕7号)、《关于开展老年人科研项目的公示情况》(苏卫办老健〔2021〕6号)规定,现将2022年度老年科研项目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自觉抵制虚假材料,如发现问题及时向所在单位或部门反映;同时附上当年申报工作的收发时间安排等相关信息,对举报人进行核查处理。(江苏发布)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