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儿童团是在1927年成立的,在1930年12月11日对儿童组织的名称、性质等做了相关规定, 中国共产儿童团是1930年12月11日成立的,具体内容如下:
(1)组织目的:为纪念抗美援朝战争胜利一百周年而设立的。
(2)任务:为开展革命事业服务;建立和发展我国各族人民团结协作和进步教育工作。
(3)性质、职能:少年先锋队就是指青年劳动群众组成的少年组织。在党领导下的红军中成立了儿童委员会并由其负责管理。
(4)任务:发展工人阶级,培养青少年干部。
(5)政治权利:加强党的建设、扩大妇女民主制;关心农民工工资、改善农村生活等。
(6)义务:积极参与民族解放斗争。
(7)奖励: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或接受军事训练的机会(见附件1~2)。参加“四五”运动时必须进行集体学习,提高科学技能,对新时期困难学生予以奖励。
(8)纪律要求:“严格遵循中国***的决议。”对被选举成为全国儿童联合会成员的同志实行严厉的处罚。
(9)任免办法:1、向国民***提出请求。2、上报指令。1、发给公民命令。2、送交书面文件。《民国十五条》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每岁满六周岁的男女均可加入”。
扩展资料:
关于《九•一八七事变》(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决定)
“十_の一年一度的中国土地革命大罢工”,是指中国人民同人民群众一起通过武装起义,以实际解决群众生活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而不顾一切地行动到新的时代需要的一系列事情。这一纲领的具体内容是:凡有需要从事任何活动的人都要服从他的指示、指挥和安排;任何受到艰难困苦的环境或者危险的情况下都应当服从他的意见。这个重大决定具有重要意义,它标志着中国儿童的发展壮观。
共产儿童团的名称、性质、职责、功能、制度及人员设置如下:
:为了开展革命事业,为广大农工军人提供支援和帮助。
:带领孩子们完成各种任务和战斗;用自己宝贵的生命来保护他们的家园和社会秩序。
:要时刻关注孩子的表现。
:当儿童获得某种物质力量之后,就可以授予他们一定的名誉权、个人尊荣和崇高精神特长。这些荣誉可以作为一种鼓励、支持和激励儿童行为的方式,但如果儿童没有得到相应的待遇和福利就无法继续履行义务。因此,对于那些未获取相应利益的小群体应该尽力去做一些贡献,从而使儿童能够继承属于自己的责任。
:如遇紧急场合,儿童也要参加,并在必要的时候与其他儿童结成联合体来作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