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和《全省市州留置看护队伍组建工作方案》,结合工作实际, 根据《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和《全省市州留置看护队伍组建工作方案》,结合工作实际,长春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男性辅警2247名。具体岗位设置及数量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4.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2日至2004年10月12日期间出生);
5.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
6.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以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文职类辅警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文职类辅警单侧矫正视力不得低于4.8。文职类辅警单侧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人民警察)
三、聘用程序
坚持严格按照发布通知、考试、考察、体检、政审等程序进行,择优录取。按照公布、公示等程序依次递补。
附岗位表
本公众号为“中国职业技能培训与就业指导”提供
岗位表、招聘计划
。本公众号根据个人情况,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和实际需要,对拟报考的岗位进行分类统计,选出最适合自己专长的人员予以发布,并附上报名信息。应聘者可登录《中国职业技能培训与就业指导》网站进行查询。
一、相关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纪守法;
2.年满20周岁(1983~2001年),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以下(1987~2004年)。
3.身体健康无残疾,无口吃和重听,双眼裸视力不低于4.5或矫正视力≥5.0(含)以上);
4.符合职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愿意服从组织安排;
6.具备履行职责能力,能够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和工作节奏;
7.自愿从事某项工作或活动。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统一时间,以现场确认的方式提交简历(电子版,纸质版均适用)、身份证明、面试通知、笔试成绩单、试用资格等材料(请务必注明真实姓名及所在单位,如因个人原因无法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敬请联系工作人员解决问题)。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1.通过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点击扫描二维码,选择所需报考岗位。如个人照片截图需上传到本人手机中,将上述资料发送至邮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然后点击下方二维码,进入企业界面,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以及毕业院校及专业名称。邮件标题格式为“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
2.“学士学位”,是指取得相应证书后,取得相应的专业资质或者专业特长,其中包括:医学类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全日制本科)。一般情况下,该专业毕业学校由各高校教师联合组成专家组,负责确定学科方向、课程结构等内容。如果达到学士学位或以上层次,教师可以考虑任命一名副教授为副研究员、助理讲师,也可以担任助理助手,但是要注意的是,该岗位必须要满足一定的专业知识要求才行。
3,“博士研究生”是指经过博士阶段的应届毕业生,他们在毕业后会经历一段时间的考察期,并能顺利参加各项考试,因此也称为博士生。(除此之外还有很多部分属于高级工程师,这些人才是被称为博士的,而获得相应学位的人大多是在获得博士学位之后才开始工作的)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逾期不再受理;若未按约定时间提交个人申请,则取消报名资格。对于已完成注册并通过了考试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