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下称辅警)150名, 因工作需要,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下称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报考程序
本次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0名辅警(含文职岗位)。具体要求详见《台州市公安机关2022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职位表》(附件1)。
三、应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公安事业,服从组织分配。
2.年满18周岁以上且30周岁以下(1986年11月26日至2004年11月25日期间出生);户籍不限(包括:台湾省,四川地区和重庆地区的除外);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3.身心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主要表现为单侧矫正视力4.8以上或矫正视力5.0-6.0之间);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匀称,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其中,裸眼视力4.6以上,女性看上去无碍其光彩的感觉);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遗属、因公牺牲民警子女、人民警察类高等学校毕业生;具有特殊技能或者有一定文字功底,退伍士兵不能用专业技术手段替代。
4.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文书助理、行政管理岗、综合楼勤务岗位以及派出所勤务岗位的其他任职资格。
5.符合招录单位规定的相关条件。
6.自愿从事辅警工作的,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规范与操作,并按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未就业失业的可在劳务派遣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办理)不得招聘为辅警,在考试中发现违纪行为后由工作人员解除劳动关系,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个人承担。
7.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曾经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提供虚假政治报道或者涉及色情擦边球等不良信用记录的;曾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辅警工作的情形。
八、注意事项
1.禁食期1个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