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院简介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成立于1946年7月1日,前身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晋冀鲁豫军区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总院。 为更好地服务人民,推动医院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相关规定。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成立于1946年7月1日(星期一),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晋冀鲁豫军区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总院。
一、医院概况
1.医院名称
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的前身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晋冀鲁豫军区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总院;
2.职能作用
作为我国最早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国家医保定点医院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的二级医疗机构,拥有丰富的临床医疗技术,承担各种救护任务及各类急难病症治疗工作,被评为全国优秀执业医师队伍之一,为全区最具规模、最高质量的现代化医疗卫生机构。(2003年起)曾获得过国务院“科技部”、“军队科学大会”奖、国家科协授予的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山东省科技进步奖三等奖。
3.业务范围
主要从事中西医药、预防保健、中医和妇产科疾病的诊疗和管理,开展儿茶道、皮肤病防治、外科、眼科、放射治疗、骨科、内分泌治疗、康复训练、骨伤放化疗、外周血管瘤诊断、手术室辅助检查、神经系统功能评估、感染康复训练、心肺复苏治疗等临床实践和教学活动,以及其他医疗卫生领域的科研与教学工作。
4.办学条件
符合上述要求者优先考虑: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纪守法、自愿服从命令;
2.身体高度协调,能保持良好的生理素质和心理素质;
3.具备良好的道德情操和专业素养,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能力;
4.年龄在18至40岁之间(不含35岁),大专以上学历,熟练掌握基本医嘱和术前预判等基本操作手法;
5.具有正常工作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资格;
6.适应岗位需要、能够正确使用药物或护理设备,有一定运动技能水平和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7.具有良好体检习惯和不良嗜好;
8.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言语技巧;
9.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公众声誉。
十、培训内容及标准
一、培训时间与地点
2018年8月31日起开始培训;2023年7月21日正式开训。
二、收费项目
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计划收费标准:经教育部同意后,每人每年可收取10元/名(含2万元)。
三、参训方式
按照统一招生方案和报名登记流程:学员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发出的招录通知单进行报考。如因考生个人情况繁忙而拒绝参加选拔,需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入职,未按规定办理证件手续的考生视为放弃本次培训报名资格,不再接受下一轮考试。
四、培训程序和方法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