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等程序。经研究, 经研究,确定了拟聘用人选人员参加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后,按照各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将相关事项公示给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和政治部监督员。现将公示事宜通知如下:
一、笔试。
二、面试。
三、体检。
四、政审。
五、公示时间。
六、工作日。
七、公示对象。
八、请报考单位与本单位工作人员做好充分沟通。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并经初次面试(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参加考试;未按比例递补的,不予接受任何二次递补。
2.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由公安机关自行调查取证;因失业、退出社会保险的,不得应聘。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其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有关规定,从轻处罚。
4.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因有吸毒史或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法律追究,且已作出上述判决或者决定的人员;在公务员招录中被依法列入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范围,以及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个月以下有期徒刑、缓刑或者拘役处罚。